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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1年度研究生校级科研项目结项的通知

    2012-11-20 15:06:17

    各有关二级学院:

    2011年度立项的研究生校级科研项目应于2012年底前结项,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结项工作通知如下:

    1.校级研究生科研项目的结题,必须在学校认定的省级(含省级)以上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一篇(项目负责人须为第一作者)。

    2.项目负责人按要求认真填写《校级研究生科研项目结项报告书》(见附件2),并提交论文发表刊物的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封底),以上材料一式3份(2份留学院,1份交研究生处),并于 2012 年11 月28 前交学院研究生秘书。

    3.二级学院组织专家对项目成果进行结项鉴定,于 12 月5 前将结果及结项报告报研究生处。

    4.研究生处审核后,发放项目经费中尚未拨付的50%。未通过结题鉴定的,不予发放。

    附件1:《浙江财经学院2011年度研究生校级科研项目立项一览表》

    附件2:《校级研究生科研项目结项报告书》

    研究生处

    2012 年11 月19

    浙江财经学院2011年度研究生校级科研项目立项一览表
    校级研究生科研项目结项报告书

    2003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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