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首届
MBA
学员将进入学位论文写作阶段,现在全校范围内遴选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申请成为
MBA
论文指导教师,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等学科背景;
2.
具有浙江财经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
3.
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
1
)近
3
年在国家一级刊物(参照《浙江财经学院学术期刊定级标准》最新标准)至少有
1
篇论文发表,或正式出版学术著作
1
部;
(
2
)近
3
年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1
项,或承担
20
万元以上的横向研究项目
1
项;
(
3
)有比较丰富的大中型企业管理经验。
二、时间安排
1
.
5
月
27
日
之前教师向本人学科所在学院提交《浙江财经学院工商管理硕士(
MBA
)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申请表》,相关二级学院提出审核意见。
2
.
5
月
31
日
前,各二级学院汇总后报
MBA
教育中心。
3
.
6
月
3
日
前校
MBA
教育指导委员会审议确定指导教师名单并予以公示。
附件:
《浙江财经学院工商管理硕士(
MBA
)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申请表》
MBA
教育中心
2011年5月23日
浙江财经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