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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遴选MBA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的通知

    2011-05-24 10:11:24

    我校首届 MBA 学员将进入学位论文写作阶段,现在全校范围内遴选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条件
    申请成为 MBA 论文指导教师,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等学科背景;
    2. 具有浙江财经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
    3. 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
    1 )近 3 年在国家一级刊物(参照《浙江财经学院学术期刊定级标准》最新标准)至少有 1 篇论文发表,或正式出版学术著作 1 部;
    2 )近 3 年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 1 项,或承担 20 万元以上的横向研究项目 1 项;
    3 )有比较丰富的大中型企业管理经验。
    二、时间安排
    1 5 27 之前教师向本人学科所在学院提交《浙江财经学院工商管理硕士( MBA )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申请表》,相关二级学院提出审核意见。
    2 5 31 前,各二级学院汇总后报 MBA 教育中心。
    3 6 3 前校 MBA 教育指导委员会审议确定指导教师名单并予以公示。
    附件: 《浙江财经学院工商管理硕士( MBA )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申请表》
    MBA 教育中心
    2011523

    浙江财经学院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申请表.doc


    2003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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