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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劳动节放假事宜的通知

    2011-04-25 10:16:08

    各相关二级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校规定, 430 52放假,共3天。其中 51(星期日)为法定节假日, 51(星期日)公休日调至 52(星期一)。

    放假期间请各学院做好相关管理工作,加强对研究生的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提高研究生的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督促研究生按时返校,妥善保管好现金、贵重物品等;离校前认真检查门窗,关闭电源,存放好自身财物,做好防火防盗等相关工作,外出往返途中注意安全。

    研究生处

    2011.4.25

    2003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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