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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07 14:32:13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具体要求、成果登记及网上申报事项详见附件中教育部文件,请申报者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填报。
2.申报费用自理。
3.申报材料及费用请于 2009年 8月 30日 交科研处,由科研处统一上报教育厅。
附件:1
科研处
2009.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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