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nglish
  • 教工之家
    当前位置: 首页>> 教工之家>> 正文
    关于做好教职工困难补助和慰问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13-01-04 点击量:
    各分工会、东方学院工会:
    为了切实做好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更加全面、真实、及时地掌握困难教职工家庭的生活状况,把学校的关怀及时送给困难教职工,把有限的经费用在需要关心和帮助的教职工身上,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困难补助对象
    1 教职工本人患重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2 .教职工家庭遭受重大意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教职工;
    3 .其他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教职工。
    二、困难补助的申请条件
    1 .学校在职工会会员(含非编职工会员);
    2 .爱岗敬业,遵纪守法;
    3 .本年度家庭成员无赌博行为;
    4 连续三年因同一理由申请补助的,一般不再列入补助范围。
    三、困难补助的办法
    申请困难补助的教职工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困难职工档案登记表》。
    请各分工会按照通知要求,及时、认真做好申请、审核、上报工作,申请表统一于2013年1月9日前报工会办公室。(2012年9月已申请的教职工本次不需重报)
    附件: 困难职工档案登记表
    浙江财经学院工会
    2013年1月4


    上一条:关于办理2013年公园卡的通知下一条:关于举办校第十五届教职工趣味健身运动会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