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为了准确掌握学校公用房的配置及使用情况,盘清家底,科学编制适应学校发展的公用房配置规划,学校决定对全校公用房进行专项清查。
一、清查范围
学校所属各类公用房均纳入本次清查。
二、清查内容与分工
本次清查的主要内容是进一步核实公用房面积、房号、用途、使用人等基本信息,清查结果将作为公用房定量核算、配置调整和规划编制的基本依据。 根据分类管理的原则,具体分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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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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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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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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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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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部门行政办公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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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楼、学术中心、文化中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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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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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公用房信息登记表(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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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行政办公用房、实验室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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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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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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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公用房信息登记表(附表一)
实验用房信息登记表(附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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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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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楼
各学院楼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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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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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用房信息登记表(附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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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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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F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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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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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用房信息登记表(附表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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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场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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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馆
田径场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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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军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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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场馆用房信息登记表(附表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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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资料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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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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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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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资料用房信息登记表(附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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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辅助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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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服务楼
综合服务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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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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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公用房信息登记表(附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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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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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街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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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事务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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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用房信息登记表(附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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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华校区公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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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华校区各楼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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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华校区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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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至附表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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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进度安排与要求
1、自查上报。时间:2014年12月17日至2014年12月31日。各单位各部门根据上述分工对公用房进行自查,根据自查结果填写相应的房产信息表,并于2015年1月4日前将房产信息表报送资产管理处。
2、信息复核。时间:2015年1月上旬至3月中旬。资产管理处根据上报信息情况到各单位部门进实地勘验和复核,并形成清查报告。
3、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清查工作,认真开展自查登记,指定专人负责,确保信息全面、准确,并请于2014年12月18日前将清查工作联络员相关信息报送资产管理处。
4、材料报送以电子表格方式,联系人吴敏,联系电话87557076,邮箱:825877778@qq.com。
附件:相关表格
资 产 管 理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