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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港澳台侨本科生课程成绩合格标准的通知
时间:2018-01-1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各部门、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对港澳台侨本科生的课程成绩合格标准进行调整,具体方式如下:

文化课程期末考试卷面成绩30分及以上可与平时成绩综合评定,综评40-59分记为60分,课程学分绩点按1.5计。缓补考成绩以考试成绩计(不再和平时成绩综合评定),卷面成绩40-59分缓考的记为60分,补考的记为合格。目前在校港澳台侨本科生所有已修课程按此重新计算。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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