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和我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制定我院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在对考生平时学习、思想表现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方面的考查。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大力推进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推免招生录取工作科学公正、规范透明。 二、工作组织 我院成立2015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接收推免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 三、复试时间和内容 (一)资格审查 复试前,由学院组织对复试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其他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二)复试时间 1.复试报名时间:10月13日上午8:30-9:30。 2.报名地点:金融学院楼(3号楼)209。 3.笔试:10月13日下午13:30-15:30 4. 面试:10月14日下午13:15开始 5.发放调档函:10月15日下午13:40-16:00 (三)复试内容 1.专业课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1)考试科目及参考书:金融学:《金融学原理》(第五版),彭兴韵 著,格致出版社 上海三联书店 上海人民出版社 联合出版 2013年; 金融:《公司金融学》,杨丽荣编,科学出版社,2008年 (2)考试要求:专业课笔试主要考查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提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2.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综合面试重点考查考生专业基础知识,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外语听力和口语能力,以及人文素质等综合能力,并给出面试成绩。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回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和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同一专业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相同。 (四)成绩计算 专业课笔试成绩占复试总成绩的权重为30%。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权重+综合面试×面试权重 四、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追究制度。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对复试现场进行巡视。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布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等信息。 3.实行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联系电话0571-86735860,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 金融学院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