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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全面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5-12-01 14:52:26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全面检查工作通知(教科规办函[2015] 5号)的要求,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对2011年以后(含2011年)立项且未结项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级各类课题研究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1.检查范围与内容。检查范围包括:2011-2014年立项且未结项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检查内容包括:课题的进展情况、经费管理和使用情况、成果出版、获奖和宣传推广情况,以及研究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2.检查重点与方法。各管理单位着重立项课题的开题、中期检查,课题成果汇总及逾期未完成课题的清理工作。

    3.填写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施情况汇总表,并于 2015127前将填好的汇总表纸质稿和电子稿各一份由学院统一递交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