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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发放儿童过节费的通知》

时间:2018-05-16点击:

各部门、各单位:

2018年“六一”儿童节将至,根据学校相关规定,给在校职工的子女(2004年6月1日后出生)发放过节费100元/人,夫妻双方在本校的,请随母亲方登记。请于5月25日前将电子发放情况表及纸质表(盖章)报人事处。

联系电话:87557392 吴老师

人事处

2018年5月15日

附件:

2018年“六一”儿童节过节费发放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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