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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研究生处关于清明节放假事宜的通知

时间:2011-03-30点击:

全体研究生:

根据学校规定, 4 月3 5日放假,共3天。其中 4 月5 (星期二)为法定节假日, 4 月2 (星期六)公休日调至 4 月4 (星期一)。 4 月2 (星期六)上 4 月4 (星期一)的课。

放假期间请各学院做好相关管理工作,加强对研究生的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提高研究生的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督促研究生按时返校,妥善保管好现金、贵重物品等;离校前认真检查门窗,关闭电源,存放好自身财物,做好防火防盗等相关工作,外出往返途中注意安全。

研究生处

201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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