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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公示

时间:2011-05-06点击:

遵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浙江财经学院法学院学生推优程序及规范》,根据各团支部推荐,党支部考察,经学院党总支审核,拟确定胡可可等45名同学为入党积极分子,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08法一:胡可可

08法二:陈鲁鹏飞

08法三:段冰冰吴柳蒙高丽超

08社工:谢宝炬

09法一:钱丹洁王秋萍王星亚王尧欢

09法二:董娇艳

09法三:蔡小萍郑勋勋

09社工:施蓉蓉毛丽清贺金利毛章凤

10法一:童佳女仇毅宁庄砚斐鲁玉璇

10法二:朱真如赵鑫星

10法三:梁希望许洲波何思蓓吴世炜

10社工:章莹玥李博远陈灵艳周紫桐朱子谦

公示期:201158800---20115101630

如有疑异,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向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或党总支反映,反映情况提倡署名。

电话:0571-86735765(学办)86735859(总支)

Emailcaijingfaxueyuan@163.com

法学院党总支

201157

(初审:张诗弦 终审:罗金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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