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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时间:2011-03-25点击:
各位老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2011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 2010 40 号)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 2011 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清明节: 4 3 5日放假调休,共3天。 4 2 (星期六)上班。其中 4 5 (星期二)为法定节假日, 4 2 (星期六)公休日调至 4 4 (星期一)。

教职工: 4 2 (星期六)照常上班;学生: 4 2 (星期六)上 4 4 (星期一)的课。

特此通知
法学院
201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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