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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非事业编制职工入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2-02-24点击:
关于做好非事业编制职工入会工作的通知
各分工会、东方学院工会:
《浙江财经学院非事业编制职工入会工作暂行办法》(详见附件1)已经印发,凡符合入会条件的非事业编制职工均可自愿申请加入工会,由本人填写《工会会员登记表》(详见附件2)经所在部门分工会审核同意后报校工会备案,申请者即成为工会会员。
请各分工会尽快摸清本单位非事业编制职工的入会情况,加强宣传和发动,切实做好非事业编制职工入会工作。
附件:1.《浙江财经学院非事业编制职工入会工作暂行办法》
2. 《工会会员登记表》
校工会
2012年2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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