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8年度校级一般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4-15|发布人:|点击量:2897

各二级学院(部)、处室:

2008年度校级一般课题现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校级一般课题的申请对象:各二级学院40岁以下青年教师,其他部门申请人不受年龄限制;

2申请者应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对所申报课题有一定的研究基础,有足够时间专心研究;

3.每个课题申请者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主要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做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1)厅局级及以上课题尚未结题的;

2)各类校级课题未结题的;

3)近五年内已承担过两次一般课题的。

二、结题要求

1、课题的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2、课题的结题要求:在省级及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

三、申报时间

1课题申请者按照要求填写《浙江财经学院校级一般课题申请书》和《活页》,并递交给所在学院、部门、处室。

2、各部门对课题《申请书》和《活页》进行审核。

3、各学院、部门、处室于 5 21 前将《申请书》两份和《活页》十一份送交科研处,由科研处统一组织专家评审。

科研处

2008 4 14

附件:1、浙江财经学院一般课题申请表

2、浙江财经学院一般研究课题设计论证(活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