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浙江省高校图书资料专业人员副高级资格评审委员会2009年10月27日评审,我校陈旭东和郝海燕等2人具有副研究馆员资格。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浙江财经学院关于加强校务公开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上述人员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
1.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校人事处和省教育厅高校科研师资处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须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否则不予调查。调查期间将严格按《信访条例》为反映人保密。
3.公示时间为2009年11月9日至11月16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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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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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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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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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专业技术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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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专业技术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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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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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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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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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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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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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研究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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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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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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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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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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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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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研究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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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联系部门
(1)校人事处电话:87557032
(2)省教育厅高校科研师资处电话:0571-88008968,88008973
二○○九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