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校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
2011
年部门、单位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浙江财经学院部门、单位年度考核与评优办法(试行)》(浙财院〔
2011
〕
104
号)和《浙江财经学院教学(研究)单位年度量化考核指标体系(试行)》(浙财院〔
2011
〕
107
号)文件要求,现将教学部门年度量化考核本科教学工作部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2011
年教学部门年度本科教学工作量化考核依据《浙江财经学院教学(研究)单位年度量化考核指标体系(试行)》(浙财院〔
2011
〕
107
号)中“本科生教学工作
”
相关指标执行。
二、基本的操作方法
本次教学考核教务处与相关部门依据相关文件对各教学单位客观的教学情况进行计量、统计、汇总,有些指标需各教学单位提供相关的信息材料,在此基础上,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定。计分的初步结果将会在公示前与各教学单位进行沟通。
三、需要二级学院(部)提交的材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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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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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二级学院(部)提供材料要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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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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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实习基地的建设及利用情况(系部提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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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实验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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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实验教学的运行、档案整理、信息统计情况(系部提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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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教学质量监控组织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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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二级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制度、组织工作等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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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教学质量监控活动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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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关于开展
2011-2012
学年第一学期课堂教学观摩活动的通知》(浙财院教通〔
2011
〕)
,
已提交本单位教师的观摩心得,则给一个基本分;如未交,则不给分;如要争取得分高于基本分,须提交体现该项工作突出成绩的总结和支撑材料,供专家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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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教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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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录用汇总表(含报道题目、报道媒体或网址)及录用证明:校报、省报、国家级报刊原件,校园网、教育厅、教育部官方网站报道的网址(电子稿),其他网络媒体暂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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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专业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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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专业建设和管理制度及积极组织实施的自查材料(含学院自查),未提供,则不给分。(系部提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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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教研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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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教研论文一览表(包括第一作者姓名、论文题目、期刊名称、发表日期等相关信息)和论文复印件(须有期刊封面及目录)(系部提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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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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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指标中所列内容,但又是教学上的重大成绩或重大创新项目,提供相关材料,字数
1000
字以内。提供相关支撑材料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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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度考核时间紧、任务重,各二级学院(部)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考核工作按时顺利完成。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
12
月
16日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