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和《浙江财经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法》的精神,结合会计学院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职责1:对每个学生所抽取题目的回答情况、老师所提问题的回答情况进行记录。
职责2:负责宣读学生所抽取的题目,维持复试现场的秩序。
(一)3月30日下午1点30分召开复试人员会议,地点:2406室;
(二)3月30日下午1点40分向学生宣布复试办法,地点:2206教室;
(三)抽签决定复试的组别和顺序,地点:2206教室;
(四)学生用中文和英语进行自我介绍(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兴趣等);
(七)学生回答问题、老师进行随机性提问(15分钟);
注意:成绩要一次性给出,不能涂改。如果确需要更正的话,请务必在更正处签名。
(二)综合素质分,主要根据学生自我介绍和回答问题时的表现评定。
主要考虑因素:(1)表达能力;(2)个人志趣;(3)举止是否得体;(4)分析问题的能力等。
主要考虑因素:(1)反应能力;(2)回答问题的准确性;(3)回答问题的全面性。
2.英文题目。根据英文的自我介绍和对题目的回答情况进行评定。
主要考虑因素:(1)回答的流利程度;(2)翻译是否准确等。
3.不及格者60分以下,及格者以60-90分之间的区间计分。
4.如果遇到难以做出判断的特殊情况时,复试小组可以先评议后打分,但需要对评议的意见予以记录备查。
(二)服务人员收齐所有本组所有的评分表后,交给计分员;
学生面试成绩 = 每个导师的评分成绩之和÷参加面试的导师人数
(四)计分员将计算出的成绩计算表交给复核人员进行复核,确认无误后签名交研究生秘书,并送学校研究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