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浙江省财政厅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杭州)2010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10-04-08 11:33:24

    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系省政府委托省财政厅管理的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浙江省财税政策研究室、浙江省注册会计师服务中心系浙江省财政厅直属的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主要从事政府性基金和金融类等资源性股权的投资及管理工作;浙江省财税政策研究室主要承担财税政策措施和财税改革理论研究工作;浙江省注册会计师服务中心主要承担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日常管理、服务和监督工作。因工作需要,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招聘岗位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

    2.事业心、责任心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和报名条件

    招聘单位

    岗位

    人数

    学历学位

    年龄

    专业

    其他要求

    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

    法务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5周岁以下( 197511后出生)

    法学(经济法)

    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文字综合能力强;具有律师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或通过英语专业八级者不受工作经验条件限制。

    项目投资管理(金融及其他)

    2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经济学、金融学、工商管理

    浙江省财税政策研究室

    政策

    研究

    1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30周岁以下( 198011后出生)

    经济学

    热爱财经科研工作、有较好的科研能力和文字功底,计算机、英语水平较好。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服务中心

    党务

    工作

    1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经济类

    有一定党务工作经验;中共党员;浙江省户籍

    业务

    监管

    1

    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40周岁以下( 197011后出生)

    会计、审计类

    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及高级会计师职称,并且具有3年以上注册会计师证券业务从业经验;浙江省户籍。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每位报考者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每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不足5名的,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或核减招聘人数。

    1.报名时间: 201041 4 月12

    2.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填写好《浙江省财政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通过电子邮件或直接到现场(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报名。

    报名时请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及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1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请于 414日前 将上述资料复印件传真或邮寄到报名岗位所在单位。参加笔试时,请同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1)浙江省财务开发公司岗位

    报名地址:杭州市华浙广场1303013

    邮编:310006

    电子邮件:youminq@tom.com

    联系电话:0571—85270528传真:0571—85270528

    联 系 人:尤敏强

    2)浙江省财税政策研究室岗位

    报名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省财政厅辅楼403邮编:310006

    电子邮件:zkL9609@sina.com

    联系电话:0571—87055627传真:0571—87055771

    联 系 人:冯健

    3)浙江省注册会计师服务中心岗位

    报名地址:杭州市马塍路31号北楼211

    邮编:310012

    电子邮件:xudejun@cicpa.org.cn

    联系电话:0571—85179691传真:0571—85179691

    联 系 人:徐得均

    3.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 2010413 4 月14 ;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浙江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上公布。

    (二)笔试

    笔试试卷为综合试卷,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初定于20104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浙江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上公布)。报考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提前半小时到场,开考后迟到30分钟及以上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5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 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等情况确定考察对象。

    (六)公示及招聘录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浙江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招聘录用手续。

    浙江省财政厅

    二〇一〇年四月一日

    附件:

    浙江省业单位公招聘名表

    报考单位:报考岗位:

    性别

    民族

    政治

    面貌

    近期

    免冠

    照片

    户口所在地

    参加工作

    时间

    身高

    职称或执(职)业资格

    计算机水平

    英语水平

    身份证号码

    学历学位

    全日制

    教育

    毕业院校系及

    专业

    在职教育

    毕业院校系及

    专业

    联系

    地址

    联系电话

    E-mail

    个人简历

    (从高中填起)

    奖惩情况

    主要家庭

    成员情况

    称谓

    姓名

    年龄

    工作单位及职务

    报考单位审核意见

    admin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