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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旅游职业学校直接考核招聘13名教师公告

    2010-04-08 11:34:20

    杭州市旅游职业学校是杭州市教育局所属的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公开招聘教师13名。根据《杭州市人事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范围和对象来源:高校人才网

    招聘岗位

    人数

    招聘范围和对象

    招聘要求

    语文教师

    2

    以下三类人员均可:

    1)杭州市范围内的在职在编公办教师;

    2)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职教师。

    相关专业

    数学教师

    1

    相关专业

    英语教师

    1

    相关专业

    体育教师

    1

    相关专业

    计算机教师

    2

    相关专业

    文秘专业教师

    1

    相关专业

    旅游专业教师

    1

    相关专业

    园林专业教师

    2

    相关专业

    金融专业教师

    2

    相关专业

    本次招聘录用的人员列入财政补助事业编制(即公办教师)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2.具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对20092010届研究生暂不作要求);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4.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应聘语文教师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合格;

    5.身体健康,中级及以下职称年龄不超过35周岁( 197511后出生),高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

    6.杭州城区以外在职教师不具有研究生学历的,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获得过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荣誉;

    (二)夫妻分居;

    (三)随军调动。

    四、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携带报名所需材料(见附件1)直接到杭州市旅游职业学校报名,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兴路209号,报名时间: 201041213日(830-11001330-1630)。

    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在职教师报名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考核和体检

    本次招聘考核和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方案由招聘单位自行制定。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

    六、公示及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教育城域网和招聘单位内部公示七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含试用期)。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杭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杭州市教育局联系人:潘长青联系电话:87063751

    杭州市旅游职业学校联系人:李有珍联系电话:86625291

    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研究

    1

    个人简历

    2

    《就业协议书》原件(2009届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3

    《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

    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2

    1

    个人简历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仅在职教师提供)

    4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

    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

    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

    普通话、计算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

    主要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

    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2

    10

    符合夫妻分居: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配偶的户口簿

    符合随军调动:随军安置审批表、部队干部任命文件、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杭州市区在职教师: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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